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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水利局关于水环境保护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15 10:55:52     来源:商洛市水利局     作者:农水科 罗建文         浏览量:98803

根据市纪检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工作自查评估的通知》精神,组织对水环境保护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了梳理。现将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水利局牵头事项

根据中共商洛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通知精神,市水利局牵头开展水环境保护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事项为:

(一)着力解决水利公共基础设施日常维修养护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二)坚决纠正在河道、水库、湿地等区域内违反规定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

(三)纠正农业灌溉造成环境污染问题。

二、主要成效

(一)水利工程管理方面:

1、根据《陕西省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七县区水利、财政联合制定了《贯彻落实<陕西省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各级财政、水利部门及水工程管理机构职责,压实了工作责任,落实了工作措施。

2、各级财政部门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筹措,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保障力度,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时、到位提供保障。2019年,市财政分别落实市级管理的二龙山水库、城区河道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各30万元;全市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3860万元,用于县区小型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

3、市水利局组织拟定了《商洛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从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资金筹集、管理人员聘用、工作职责、工作经费落实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办法》已上报待批。

4、巩固提高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全市共登记各类水利工程5772个,全部明晰了产权、管理权、经营权,落实了管护主体及管护责任。

(二)河道“四乱”整治方面

1、精心安排部署。市县两级,成立了领导机构,建立了工作制度,结合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中省反馈问题,扎实开展了“深化河流倒垃圾排污水采砂石设障碍”和“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2、重拳打击“四乱”。市县公安、检察、水利、资源、环境、住建、交通、林业等部门协同联动,使一批长期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河湖“四乱”问题得到彻底根治。截至目前:中省市反馈河湖“四乱”,全部整改到位;自查暗访发现的12个问题,也全部整改到位。

3、发挥“河长”效能。组织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落实各级“河长”责任,充分发挥“河长”在河道“清四乱”和“深化河流倒垃圾排污水采砂石设障碍”专项行动中的主体作用。

(三)农业灌溉造成环境污染方面

我市多年来从未发生农田灌溉水质污染事件。在本次专项整治中:

1、修订完善了灌溉水质监测方案,健全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了监测范围、标准、措施等内容,确保灌溉水质达标,保障农田不因灌溉造成土壤污染。

2、指导各县区认真做好灌溉水质监测及数据成果上报。七县区全面完成了2019年春、秋季灌溉高峰期水质监测,并向省厅报送了监测数据。从各县区监测数据看,我市农田灌溉水质全部达标,符合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们将联合市公安、财政、资源、环境、农业农村、住建、交通、林业局等部门,对全市水环境保护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再次进行全面排查,严防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反弹,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解决人民群众期盼,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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