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
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培训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2 13:24:30     来源:商洛市水务局     作者:建管科         浏览量:43620

                                       陕水建函〔201845  

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杨凌示范区水务局、韩城市水务局、厅属各单位,有关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提高我省各级水利部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从业队伍、从业人员素质,强化全省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保障全省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全省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及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范(标准)等,2、水利部及我省2018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评分细则等。3、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质量管理相关要求,资料整编等。


二、培训对象


1、各市、县(区)水利(水务)局、杨凌示范区水务局、韩城市水务局、厅属各单位负责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主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2、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代表及技术负责人、担任施工现场管理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3、凡在我省注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建设监理资质、水利行业勘察、设计资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

三、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拟在6月中下旬,具体培训地点与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本次培训是省水利厅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质量提升行动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对我省各级水利部门、企事业单位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培训情况将纳入到省水利厅对各地水利建设质量考核评分内容和省水利厅对各市县(区)、厅属各单位专项检查内容之中,也将与各企业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表现和信用评价等挂钩,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2、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转告或通知到辖区内各县区、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加快报名工作,于615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报省水利厅建管处。

附件:陕西省2018年度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培训报名表



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866


(联系人:罗泽民  联系电话:18192225950/029-61835372

 029-61835120(传真)QQ群:172012762)

联系地址:西安市尚德路150号省水利厅3号楼1105

附件:https://upload.xm.sxslnews.com/10066/uploads/file/20180625/20180625133017_29747.doc

版权所有 商洛市水利局。未经授权禁制复制或镜像。

网站地图 丨 地址:商洛市北新街 134号 丨 邮编:726000 丨 网站标识码:6110000010 丨联系电话:0914-2389855

陕公网安备 61100202000055号 丨 ICP备案号: 陕ICP备2021006244号-1